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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收,遭遇断水断电怎么办?
2006年,何某与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二相公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转让及补偿协议书,取得了该村的一块土地,并在此地块上修建了厂房等设施,成立金三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德凯律师团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12 15:33
2006年,何某与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二相公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转让及补偿协议书,取得了该村的一块土地,并在此地块上修建了厂房等设施,成立金三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后因包头市殡仪馆搬迁项目建设的需要,该块土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内。二相公村村委会与青山区政府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领取了包括金三月公司所使用土地在内的被征收土地补偿款,但金三月公司与青山区政府就地上物及附属设施始终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其后金三月公司遭遇断水断电,无法生产经营,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判令青山区政府对其履行补偿安置义务职责,法院最终支持了其诉求。
根据企业所占用的土地性质,企业征收分为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本案中金三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占用的土地属于二相公村村集体所有,因此其面临的是集体土地征收。
一、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如下
第一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二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第三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第四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第五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步: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土地征收涉及的利益巨大,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选择,可以说是企业所面临的最大的一笔生意。
二、企业在面临土地征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了解土地征收项目的背景
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征地的主体是谁,项目的规划内容是什么,征地的期限,征地是否和公共利益相关,征地的补偿总额是什么,项目是否得到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是否符合相关征地补偿的法律文件,征地流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规定。
2、研究征地补偿安置政策
虽然征收方所制定的各项补偿政策的标准普遍偏低,在我们确定补偿要求的时候仅有参考价值,但是还是要对具体的政策进行细细地研读,只有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才能质疑其中政策的不合理、不合法之处。另外企业补偿项目比较多,要留意补偿缺漏项的情况。
3、整理企业资产
企业资产众多,在征地开始前一定要对自己的资产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好企业财产清单、材料清单。财产清单主要包括企业范围内的土地面积、厂房、办公室、员工宿舍的面积,不可移动的机器及附属设施清单,可移动但是移动后会导致设备贬值的损失清单等。材料清单主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各种协议、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如果材料不足,应尽量想办法补齐。
4、自我体检,消除法律隐患
当征收方与企业就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一般会使用各种手段对企业施加压力,比如让税务、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去查企业的税收、防火、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想方设法对企业进行处罚。这些问题都需要提前防范,切不可掉以轻心,否则征收方就多了打压我们的筹码,从而压低我们的补偿。
5、组织专业团队
企业遇到征收时,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评估、财会人员,进行账目梳理和资产的评估,提前做好法律保护措施,准备好谈判方案和应急预案。
本案中金三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遇到的断水断电问题,在征地过程中比较常见,断水断电属于行政行为中的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
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
断水断电是土地征收部门在征地过程中为完成土地征收工作而强行实施的行为,符合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的特点,应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三、企业遭遇断水断电期间的营业损失能否获得赔偿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企业遭遇断水断电期间的营业损失是可以依法获得赔偿的。
企业遭遇断水断电,将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严重的影响,我们需要冷静应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由上述的法条可知,企业拆迁过程中,采用断电方式逼迫被征收企业进行搬迁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当被拆迁企业遇到此种情况时,首先应当判定究竟是由于何种原因导致断电。如果是由于征收方的缘由,则需要先行收集相关的证据,主要包括对破坏的电线进行现场的录像或拍照、同时查看是否有关于断水断电通知的书面材料或电话录音。在收集完相关证据后,可以针对断水断电这一违法点申请查处、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企业在遇到土地征收时一定要清楚自己拥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
土地征收公告公布后,征收人应就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标准及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征收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2、企业有获得安置和补偿的权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征地时企业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由于房屋征收造成的设备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补助和奖励。
3、 选择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权利
在进行厂房征收评估时,企业承租人有权对涉及自身利益的补偿部分选择评估机构,而且承租企业可以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相关项目的拆迁补偿估价结果提出异议,要求复核。
4、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
如果在征地项目中,厂房所有权人和征收方达成的协议侵犯了承租人权益的,承租人可以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维权。被征收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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