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凯律师:租客也能拿到拆迁补偿款,满屏的爱恨纠缠!

什现在微博上流行一句话谁不是一边不想活了,一边拼命的活着呢。 不禁感慨,繁忙的生活,快节奏的时代,即使生活虐我千百遍,即使有再多的艰难困苦,我们都挣扎着,也努力着! 在城市以及农村,有着这样一群顽强拼搏的人,接受时代的洗礼,奋进于激流之中,顶着压力生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5-07 10:11
什现在微博上流行一句话“谁不是一边不想活了,一边拼命的活着呢”。
 
不禁感慨,繁忙的生活,快节奏的时代,即使生活虐我千百遍,即使有再多的艰难困苦,我们都挣扎着,也努力着!
 
在城市以及农村,有着这样一群顽强拼搏的人,接受时代的洗礼,奋进于激流之中,顶着压力生活。那就是租房生活或者租房营业的人,也就是租客。
 
 
 
在外漂泊越久,人想要安定的欲望往往就更加强烈,在一个地方住久了,连呼吸都有感情。不少租客,在租赁的时候,如果生活舒适满意,那么往往就不愿意频繁更换住处。
 
而租房营业的人,感觉生意兴隆,预期乐观,也会选择和出租人签订较长时间的承租合同。
 
生活瞬息万变,我们时常会感慨,计划赶不上变化,在进行租赁时,经常忽略政策的改变给我们带来的影响,那么,当租赁房屋遇拆迁该如何处理呢?
 
 
遇到拆迁,租客是爱还是恨?关于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问题,德凯律师团给您娓娓道来:
 
 
 
租赁房屋遇拆迁如何处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德凯律师团划重点:也就是说,当租赁房屋遇到拆迁,房屋租赁当事人对房屋的处理办法,首先是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租客在签订承租合同之时,可以在合同里写明处理方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提醒:《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被废止,现行的是《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房屋租赁人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德凯律师团划重点:也就是说,遇到拆迁时,租客能够获得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如果是租房经营的话,还可以获得停产停业的补偿费!
 
提醒:《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让征地拆迁补偿合法而简单,是德凯律师团每一位律师为之奋斗的目标。 德凯律师团队自2013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征地拆迁客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德凯律师团队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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