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让补偿变得合法而简单

土地开荒使用权应该归谁?

        最近有当事人来电咨询:“村里边有一块荒地,为了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鼓励农民开垦荒山荒地,于是就自己开荒开垦了几亩土地。现在自己在开荒的土地上种植了十几年,村里面突然通知我,要求我把这块土地还回去,该怎么办?”

        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

        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

        所以原则上荒山、荒地是集体所有,为了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村里觉得谁有能力耕种就给谁种,总比荒着好。如果村里所有人都同意了,那么个人开荒地也是可以予以确权的。

        如果您看好土地,并且保证一直是荒地,那么就可以去申请承包,通过合理合法的方法取得承包经营权。

        已经开荒使用了很多年,但是一直没有申请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时候如果以村集体的名义收回这片荒山荒地,应当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

 
        开荒的是山地,经过开垦之后成为耕地,如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收回,应当补偿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损失补偿通常是参照市场价来进行相应补偿。

        最后,如果您开荒的土地已经获取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手里有土地承包合同),这时遇到征收时,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应当属于您。
北京德凯拆迁律师团

联系我们

北京德凯专业拆迁律师团

咨询热线:4000033150

律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A座2201-2

乘车路线:1、北京西站路线:乘坐地铁9号线到军事博物馆站下车,转乘地铁1号线到永安里站下车,C口出站. 2、北京南站路线:乘坐地铁4号线到西单站下车,转乘地铁1号线到永安里站下车,C口出站直行 3、北京站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到建国门站下车,转乘地铁1号线到永安里站下车,C口出站.

微信号:德凯律师团
德凯律师团一个专门服务于
征地拆迁维权的法律平台
北京德凯拆迁律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