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让补偿变得合法而简单

商铺、厂房能够要求产权调换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旧城区改造自然也势在必行。这也就导致很多老商家面临拆迁。既然都经营了那么多年了,如果经营状况尚可,作为经营者,自然还是倾向把老产业进一步经营下去。如果被拆迁的商铺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因为商铺的价值转换成了货币,虽然理论上来说我们可以拿着这笔钱再去买一块新商铺,可以任意挑选新的商铺,但是在售的商铺数量有限,其位置和条件很多时候恐怕难称理想。可能花了大把的钱,费了许多工夫,还是没有办法买到合适的商铺。

 

因此商铺经营者在拆迁的时候,其实更多的情况下还是倾向于产权调换的方式,即政府建设一批新的商业用房,然后商铺经营者搬入重新开展经营。虽然提供的产权调换房未必完全符合商铺所有人的心意,但是总归比起买商铺来的方便。厂房也是一个道理。然而现实生活中,政府经常不向商铺、厂房所有人提供产权调换这种补偿方式。那么,根据国家法律,商铺、厂房这种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能够向政府要求产权置换吗?


德凯律师说

在实践中,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经常规定,非住宅房实行货币补偿。换而言之,不提供产权调换的选择。例如,《新建区乐化镇赣新大道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商业用房、征收非住宅生产用房(包括管理、仓库用房)按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这种做法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违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直接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条保障所有的被征收人,无论是住宅的被征收人还是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享有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因此这种做法尽管大行其道,但是仍然是严重和国家法律相背离的。

那么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何在呢?


主要原因在于,向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提供安置房比较麻烦。向住宅被征收人提供安置房相对简单,建设住宅安置房小区为国家政策所明确支持,各种审批手续的办理都相对简便。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发达,也可以简单方便地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而非住宅的安置房就没这么简单了,国家对于非住宅安置房没有专项政策支持。而修建商铺需要使用商服用地,修建工厂需要使用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商服用地的总量上有一定的限制不说,在土地规划上都有相当的限制。如果要建设专门的厂房和商铺用于产权调换,审批上需要克服的阻碍比较多。如果选择购买现有的商铺、厂房用于产权置换,也要面对经营者同样的问题:即可供挑选的厂房、商铺范围有限。而且厂房、商铺的流动性相较于住宅为少,无论是购置现有的厂房、商铺还是选择自建,都要面对厂房、商铺流通性低的问题。如果被征收人不选择产权调换,那么要处理手中的安置房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正是因为实践中这样、那样的麻烦,所以政府有时不允许非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但是,上述所提及的这些困难并不是不可克服的。法律也保障所有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权利。如果您的商铺、厂房纳入拆迁范围,您对于产权调换又有比较迫切的需求,而政府不提供产权调换的,您要及时委托律师维权。可以咨询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北京德凯拆迁律师团

联系我们

北京德凯专业拆迁律师团

咨询热线:4000033150

律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A座2201-2

乘车路线:1、北京西站路线:乘坐地铁9号线到军事博物馆站下车,转乘地铁1号线到永安里站下车,C口出站. 2、北京南站路线:乘坐地铁4号线到西单站下车,转乘地铁1号线到永安里站下车,C口出站直行 3、北京站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到建国门站下车,转乘地铁1号线到永安里站下车,C口出站.

微信号:德凯律师团
德凯律师团一个专门服务于
征地拆迁维权的法律平台
北京德凯拆迁律师团